汇总统计

此功能需要定制表选项。

使用“汇总统计”对话框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 在表中添加和移去汇总统计。
  • 更改统计的标签。
  • 更改统计的顺序。
  • 更改统计的格式,包括小数位数。

该对话框所提供的汇总统计(和其他选项)取决于汇总统计源变量的测量级别,如对话框顶部所示。汇总统计源(汇总统计所基于的变量)由以下因素确定:

  • 测量级别。如果表(或堆积表中的表部分)包含刻度变量,则汇总统计基于该刻度变量。
  • 变量选择顺序。分类变量的缺省统计源维度(行或列)基于将这些变量拖放到画布窗格上的顺序。例如,如果首先将变量拖动到行区域,则行维度是缺省的统计源维度。
  • 嵌套。对于分类变量,汇总统计基于统计源维度中最里面的变量。

一个堆积表可以有多个汇总统计源变量(刻度变量和分类变量均可),但每个表部分只能有一个汇总统计源。

更改汇总统计源维度

  1. 在“表格”选项卡的“汇总统计”组中,从下拉列表中选择相应的维度(行、列或层)。

控制在表中显示的汇总统计

  1. 在“表格”选项卡的画布窗格中,选择(单击)相应的汇总统计源变量。
  2. 在“表格”选项卡的“定义”组中,单击汇总统计

  3. 右键单击画布窗格上的汇总统计源变量,然后从弹出菜单中选择汇总统计
  4. 选择要包含在表中的汇总统计。可以使用箭头将所选择的统计从“统计”列表移动到“显示”列表,或者可以将所选择的统计从“统计”列表拖放到“显示”列表。
  5. 单击向上或向下箭头更改当前选定汇总统计的显示位置。
  6. 从所选汇总统计的“格式”下拉列表中选择一种显示格式。
  7. 在“小数”单元格中输入要为所选汇总统计显示的小数位数。
  8. 单击应用到选定数据可包含画布窗格上当前选定变量的选定汇总统计。
  9. 单击应用到全部可包含画布窗格中类型相同的所有堆积变量的选定汇总统计。

应用到全部应用到选定数据的唯一区别在于:画布窗格上已存在类型相同的堆积变量。这两个选项都会自动为表中添加的类型相同的任何其他堆积变量包含选定汇总统计。

有关可用汇总统计的信息,请参见:

分类变量的汇总统计

刻度变量和分类定制总计的汇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