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處理器

虛擬處理器 是使用共用處理器之邏輯分割區作業系統的實體處理器核心表示法。

當您在未分割的伺服器上安裝並執行作業系統時,作業系統會透過計算伺服器上的處理器數目來計算它可以同時執行的作業數。 例如,如果您在具有八個處理器的伺服器上安裝作業系統,且每一個處理器一次可以執行兩項作業,則作業系統一次可以執行 16 項作業。 同樣地,當您在使用專用處理器的邏輯分割區上安裝及執行作業系統時,作業系統會計算指派給邏輯分割區的專用處理器數目,以計算它可以同時執行的作業數。 在這兩種情況下,作業系統可以透過計算可供它使用的處理器總數,輕鬆地計算一次可以執行的作業數。

不過,當您在使用共用處理器的邏輯分割區上安裝並執行作業系統時,作業系統無法從指派給邏輯分割區的處理裝置小數計算作業的整數。 因此,伺服器韌體必須以處理器整數來代表作業系統可用的處理能力。 這可讓作業系統計算它可以執行的並行作業數。 虛擬處理器 是使用共用處理器之邏輯分割區作業系統的實體處理器表示法。

伺服器韌體會在指派給邏輯分割區的虛擬處理器之間平均分配處理裝置。 例如,如果邏輯分割區具有 1.80 個處理裝置及兩個虛擬處理器,則每一個虛擬處理器都具有 0.90 個處理裝置以支援其工作量。

您只能為每一個虛擬處理器指派有限數目的處理裝置。 每個虛擬處理器的處理裝置數目下限為 0.10 (或每個處理裝置十個虛擬處理器)。 當韌體層次為 FW760或更新版本時,處理裝置數目下限會進一步降低至 0.05 (或每個處理裝置 20 個虛擬處理器)。 可以指派給每一個虛擬處理器的處理裝置數目上限一律為 1.00。 這表示邏輯分割區使用的處理裝置數不能超過指派給它的虛擬處理器數目,即使邏輯分割區不受限也一樣。

如果虛擬處理器數目接近邏輯分割區可用的處理裝置數目,則邏輯分割區通常會執行最佳。 這可讓作業系統有效地管理邏輯分割區上的工作量。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增加虛擬處理器數目,以稍微提高系統效能。 如果您增加虛擬處理器數目,則會增加可同時執行的作業數目。 不過,如果您增加虛擬處理器數目而不增加處理裝置數目,則每一個作業執行的速度將會降低。 如果在多個虛擬處理器之間分割處理能力,則作業系統也無法在處理程序之間轉移處理能力。

HMC管理的系統上,使用分割區設定檔將虛擬處理器指派給邏輯分割區。